各部门:
根据包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。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热爱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团队精神;
(二)年龄在40周岁以下,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;
(三)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,所申报项目学术思想新颖,创新性强,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。
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项目。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或项目子课题,不重复申报。
请各部门积极鼓励新进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,还未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,以鼓励新进教师开展科研工作。
二、研究周期及资助标准
资助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分为三类,即基础研究类、应用研究类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。资助标准为基础研究类1-2万元;应用研究类3-5万元;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1-2万元。资助经费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1:1进行匹配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实行按额申报。我校共有五名推荐名额,请各部门按照条件,推荐1-2名。
(二)申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需填写《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》。
(三)我校人事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,审查合格后,将组建相关专业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。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,确定计划资助项目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部门要按申报条件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,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、科研能力以及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查,择优推荐。在推荐过程中,应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,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,切实增强推荐工作的公开性、公平性和透明度,对上报推荐人选要在本部门进行公示,并于2018年1月9日前将本部门推荐报告、《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1)一式一份、《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2)一式两份(同时上报电子版文档,电子版请发送至szk3024@163.com)及本人的学历、职称证书、论文、著作、获奖、专利等复印件一套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(文件下载请到人事处主页)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时圣刚
联系电话:0472-6193031
人事处
2017年12月28日